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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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4篇

2023-05-02 12:10:08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措施

  为深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一)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聚焦项目前期事项“一链办理”,根据项目特点个性化定制审批清单并持续优化,实行一次性告知。强化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反馈,加快项目落地。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及政务服务平台业务互通和共享,加快项目落地,实现备案批复文件在线打印。按照“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合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个系统、一次评审、一个证书。受理环评审批,明确提前服务、受理、评估、审查等标准,同步评估审批,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公路、铁路、电网、输油(气)管线等线性项目,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及时出台区域评估标准规范并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

  (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标准要求,推行工-1-

  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订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实现精细化、差别化审批。对工业、仓储、居住、商业、市政、教育、医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发布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持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功能,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水电气暖等系统、项目图纸实时共享,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申办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审批阶段只需提交1份申请表,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出台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指导意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同步向社会公示办事指南。实施设计、监理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现全程网办。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供相关系统调用信息,避免重复填报和二次录入。

  (三)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加快构建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消除现行土地利用-2-

  规划、城乡规划中存在的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根据上级制定的标准出台综合测绘技术规范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建立“多测合一”测绘单位名录库,实行成果共享、结果互认,在项目实施同一阶段,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

  二、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四)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抓好文件的落实,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门槛和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落实落地。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的,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按照部署要求,推动跨地区巡回演出等营业性演出审批全程网办。研究对诊所设置、诊所执业实行备案管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对于海事劳工证书,推动直接受理申请、开展检查和签发,不再要求企业为此接受船检机构检查,且不收取企业办证费用。

  (五)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做好承接下放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升机动车流通透明度。督促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地设置的不合理规定,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3-

  优惠的车型目录。

  (六)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深入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放宽对连锁便利店制售食品在食品处理区面积等方面的审批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商户牌匾、照明设施等标准。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向小微商户收取的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和条码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手续费。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从严处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行为。加快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小微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在工程建设、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代替投标、履约、质量、农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制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操作指引。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接入APP,升级优化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各类交易主体全流程通过电子化方式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发专家就近参评协调系统。建立远程异地评标协调机制,实现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场地要约、专家就近选择评标场地、共享评标专家、信息共享、远程调控评标机制。完善公共资源电子档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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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七)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应用推广。邀请电子口岸、海关等部门专家对“单一窗口”的新功能新应用进行实操讲解,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用好“口岸发展”微信公众平台,扩大宣传“单一窗口”各项功能,做好推广应用。

  (八)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贯彻好文件,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优化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简化外资准入管理程序。争取2个外资企业数量达标比较多的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对出口转内销的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和采用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的特种设备许可延续换证申请,以及自贸试验区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对变更和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九)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发证、证书核验等全程网办。优化职称评审服务,举办线上线下政策宣-5-

  讲会、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共享用工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加快推动失业保险金线上申领工作,畅通失业金申领渠道,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规范和改善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管理服务,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

  (十)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支持“四新经济”发展。实施“名院集团化”战略,放宽互联网远程诊疗范围,通过云平台和远程医疗系统让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医疗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医保支付政策,将互联网复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互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新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可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价格,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快创新性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等审评审批。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医疗器械注册证与生产许可证分离。严格把关网络货运经营准入条件,压减资质延续和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间。

  (十一)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等供给。加速推进5G数字化部署应用,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建设交通运输大资源中心和交通运输支撑平台;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系统,归集公路、-6-

  水路与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实现“数聚赋能”,形成功能全面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体系,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公众出行和城市大脑提供接入、转换、存储、分析和共享等功能支持。加快推动养老机构、交通、医疗健康主题库和专题库建设工作,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持续推进汇聚、开放共享。按照“应开放尽开放”的原则,某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发布汇聚、共享、开放清单。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二)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研究出台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标准指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等情形外,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并实施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相关管理办法、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试点。对年办件量少的行业或依据“证照分离”改革取消许可的事项,不再实行试点。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的场景应用,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经营登记场所、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指导相关银行做好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办理银行-7-

  结算账户业务相关工作。

  (十三)推动企业经营便利化。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依托山东税务局的电子印章系统深化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电子签章应用,全面推进涉税业务无纸化办理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提高商标申请便利化程度。做好级、市级专利权质押贴息补助工作,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做好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的划转交接工作。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积极对接需求客户,甄别优质小微企业,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通办。建设社会保障卡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加大电子社保卡推广。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十四)加强评估提升制度政策保障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跟踪评估,以效果评估为重点,建立对重大政策开展事前、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改的情况,推动修订有关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保障、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立法过程。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按规定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

  (十五)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8-

  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完善企业服务体系,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市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构建首长首接负责制、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企业诉求的日常跟踪督办。

  (十六)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持续开展政策敲门、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扎实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稳企稳岗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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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

  

  湖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1.03.0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湖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3月1日

  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扎实推进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十项措施:

  一、强化市场主体法治保障。起草《法治湖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重点内容,为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展省级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切实提高各级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法治调研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二、加大市场主体制度供给。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计划,认真开展《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等重点立法项目审修,为产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落实省委开展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严格依法开展涉企规章备案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法治督察处)

  三、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以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着重整治涉企执法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切实解决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通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加大对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监督力度。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湖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大对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案件的审查、和解、调解力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法纠错。审慎把握行政复议办案尺度,发挥行政复议专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扩大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范围,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行政程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厅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

  五、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专项法律服务,集中实施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项目,推动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应驻尽驻,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可持续、接地气的优质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制定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指导各地推动将有关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库,提供优质线上法律服务,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以律师调解中心为示范,引导全省律师调解机构进园区、进企业。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

  六、组织指导行政执法机关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75号)文件精神,组织指导全省行政执法机关梳理、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积极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开辟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新途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探索调整我省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实行公证执业区域

  全省一体化,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全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提升公证机构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水平。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发展合作关系,打造“公证服务共同体”。充分发挥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和案件指导,积极培养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

  八、协助指导做好执法机关包容审慎监管工作。针对部分执法机关“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现象,引导执法机关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指导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主要执法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推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九、加大监督指导和考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举报;研究制定《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启动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组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开展不定期监督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一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办公室、法治督察处)

  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建设活动。在落实“新老黄金30条”、重点任务清单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先进地区的一流标准和创新方法,打造2-3个样板,树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标杆,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其做法和经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

篇三: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

  

  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

  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

  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

  戒的经验。我的公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2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三

  篇,希翼对大家有所匡助!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风景局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像关文件要求,风景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景区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保证人

  民群众的知情权、参预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景区工

  作实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风景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像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景区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创造良好工作氛围,提高泛博职工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

  任感,加强监督教育工作,提升全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度和积极性。立

  足群众需求,提升本单位的机关工作水平,注重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向有关载体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更新,方便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及时获取相关政务信息,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及时完成风景局

  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推行。

  认真准备5.15公开日活动及5月16日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按照公

  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局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发布

  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标准,积极准备活动宣传内容及单位展台、展板,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及政务公开宣传工作。风景局把景区相关情况做为本次政务公

  开及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的宣传重点,于5月15日、16日两天分别按照文件统

  一要求在环保局和工人文化宫门前,设置“真正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发展环境

  最优景区”标语的大型展板及定点宣传展台,展台上配设有“咨询接待”和“投

  诉受理”桌牌,并由负责领导带队,组成4人小组参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解答

  群众疑问咨询,在活动现场对泛博市民发放宣传图册,讲解景区具体情况,加强

  市民对凤凰山景区情况了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完

  善风景局工作机制,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风景局设立有经营科专门负责景区内经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初,风景

  局经营科都会组织全体景区经营业户召开专项会议,传达景区全年经营工作的具

  体事项,并签订有正式合同及食品安全责任状。保证景区内商品的安全、卫生。

  凤凰山景区内所有经营网点均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人员穿着统一服饰佩戴工作

  证件,所有商品全部实行明码标价,并以公示板的形式公开公示,坚决杜绝恶意

  载客、黑商、黑户行为及随口要价、加价等问题。风景局制定有经营管理制度,实行经济处罚模式,对违反规定浮现扰乱景区营商环境的经营业户,视情况赋予

  10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发现,立刻取销

  其在景区内的经营资格。景区内索道、观光车等营运公司,所有票价均按照物价

  局规定收取,不存在增加收费、胡乱收费、无故收费等情况,同时各项收费均按

  照物价部门要求,制作公开展示板向泛博游客公示,保护游客知情权,绝不欺客、宰客。

  风景局领导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研究

  制定宣传材料内容及制作展板。按照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深

  化和规划机关工作的流程和程序,使我局的政务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简洁

  化,保证了泛博人民的利益,让公众了解,让群众监督,让百姓受益。并按便民

  原则,通过网站、报刊、数字电视、行政办公室、信息公告栏等多种方式为人民

  群众提供服务,切当做好工作信息载体的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

  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领导、加大推动力度,建立健全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组织机构体系。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使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

  的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我区

  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

  导向,对标国际、对标上海,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实现我区营商环境东北最优

  区的战略目标不懈努力,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深化审批改革,推进“三集中三到

  位”,事项办理提质增效1.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努力打造“一窗式

  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

  革命,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破解难题,消除阻力,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中

  心把营商环境建设和便民利企的重点确定在应进必进、大厅之外无审批和“公开、透明、高效”目标上来,致力打造“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两办”下发了

  《关于向普兰店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选派行政

  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知》(普委办发[**]26号),对人员、事项进驻做出了明

  确规定,我们据此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原则,从源头上确保了所有涉企事项

  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硬性条件。

  在此基础上,对大

  厅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标准和和更严格要求。这个文件的出台,开创了我区公

  共行政服务管理工作斩新局面。截至目前,大厅进驻18个部门中,17家区直和

  垂管单位的一把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进驻事项276项,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其中,72项审批事项可以即时办结,办件即时办

  结量达到75%,提前办结率95%,上半年,大厅办件12473件,无一例超时办结。

  2.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全面提速,优化服务见真招。所有进厅办理的审批

  事项,按照规定不需要采取现场核查的,全部即时办结;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

  诺办结时限全部压缩在法定时限的30%以内,比大连市提出的目标提高了10个百

  分点。与此同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多项制度得到了全

  面有效贯彻,审批效率大幅度提升,事好办、好办事、办事快局面正形成。区市

  场监管局窗口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

  条件和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坎。

  不断推进

  “多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企业注册在5证合一基础上,已经实现了

  26证合一;开通了网上名称预先核准,做到零见面审批(电子出照)。区林水局在

  与审批科负责人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率先启用审批专用章,并专门召开会议

  部署工作,明确要求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环绕行政审批高效开展现场勘查,且把

  现场勘查时限同步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以内。

  区卫计局12项不需现场勘验的审

  批事项实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并做浮现场勘查“最多去一次”的承诺。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培训,典型教育,工作作风转变明显见效1.3完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重新修改和完善了《普兰店区公

  共行政服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中心根据《考

  核办法》制定对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的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和配套10项管理制度,建立起1+2+10的管理体系,加强了制度管理运用力度,推行日巡查、日统计、季

  通报管理机制,形成为了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2.建立制度,制定计划,强化学习培训。每月月末周五下午15时--17时为

  大厅工作人员理论学习时间。中心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系统学习《**省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上级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专业知识,及时

  了解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业务动态,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本领。

  3.深入开展“文明大讲堂”系列培训活动。提高效率、强化服务、提升形象,有效解决好办事的问题,人是最根本和最关键的因素。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窗口

  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服务理念、职业道德素质,中心延续深入开展了“文明大

  讲堂”系列讲座,礼聘专家教授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市场经济理论、公务文明礼

  仪知识和行政审批法律知识讲座,丰富知识结构,拓展服务视野。同时,为了提

  高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心理调整能力,中心还增开了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

  为主题的心理健康大讲堂活动,为窗口工作人员保持健康心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打好心理基础。

  4.深入开展“向120、110先进集体学习”等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学楷模、做

  标兵、立足本职岗位争先创优活动,宏扬”120”“110”先进集体优良作风,评选

  “巾帼文明岗”“文明服务标兵”把学习先进与岗位职责有机结合,尽职尽责,爱

  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展示新作为,树立大厅为民服务良好形象。开展“莲城-廉诚”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引导大家洁身自爱,亲清有度。

  (三)强化服务措施,拓展方式方法,解决“办事难”大有成效在加强办事难

  专项整治、推进营商环境改善、打造营商环境东北最优区进程中,中心坚持秉承

  “处处是营商环境、人人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无小事”的管

  理服务理念,始终聚焦创建“一流环境、一流队伍、一流效率、一流作风、一流

  形象”的目标导向,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方案部署要

  求和区委作风建设大会、区纪委廉政会议精神,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致

  力加强窗口队伍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真抓实管向“办事难”

  宣战,为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推企经神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依托

  **省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将每一个审批事项102个要素公开。二是解决“中梗阻”问题。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了进大厅的审批科长姓名、电话和工作分工。有效整合

  资源,推动信息共享、数据共享。三是开设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专区、设立纵横联

  办窗口,将所有的投资建设项目通纵横同步、上下联动、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窗出证。

  变企业跑路为窗口人员跑腿,在38个工作日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

  限。四是增设多证联办窗口。对四个单位留个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全程帮办、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发证”。五是开通了“双休日”无休窗口,做到双休日

  无差异对外办公服务,落实了领导带班制度。六是开通查询功能通过自助服务电

  脑和触摸屏,实时发布进厅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样书样表,使办事

  企业能第一时间掌握申请材料填报标准和办事流程,有效解决了办事企业因对政

  策法规掌握不清不明而导致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七是开放停车场,免费对社会

  提供停车位。八是部门驱动创新。区国地税窗口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

  单;区商务局、教文体局、卫计局6项审批事项纳入我区《首批实行“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区交通局推行“容缺受理”;区林水局为大连中耀木材交易

  市场提供定征服务;提速增效、又好又快的审批服务新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

  好评。今年以来,企业和群众多次来电、来信、赠送锦旗感谢。人民网、腾讯网、**日报、大连日报和普兰店发布等多家媒体先后十多次宣传报导了我们的先进事

  迹和工作经验。

  (四)加大投入,升级改造,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档对标“互联网

  +政务服务”发展方向,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标准化、智能化、网络化建

  设,中心加大软硬件资金投入,有效解决网络和技术方面难题。一是加大网络设

  备硬件投入和进行审批平台系统升级改造。依托大连市政务服务网,整合和再造

  审批流程,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加大审批系统运营维护力度,保障网络硬件系统夯实可靠、软件系统安全稳定。

  完善触摸查询系统的便民服务功能,启动内网审批系统预警提醒功能设计,确保审

  批事项录入不超期、不超时。二是开通运行中心微信公众号,打造中心文化活动

  宣传主阵地。设计开通运行普兰店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文

  章22篇。主要功能为宣传党中央重大活动、国家政策法规、向群众发布中心丰富

  多彩的工作动态和工作写照,先进典型事例等宣传功能。不断扩大对外宣传影响

  力。同时,探索并推行微信咨询、投诉、评价、查询等功能,真正为群众提供全

  方位满意服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任务、新要求,陈仓区区委、区政

  府坚持优化提升投资发展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工作紧扣“优化提

  升营商环境”这一主线,以降成本、优服务为方向,努力做强促进投资发展的“硬

  环境”,同时着力做优保障投资的“软环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上半年工

  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1.“五合一”推进,全方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坚持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目标,将“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四项工作与优化营商

  环境“五合一”推进,设立“五合一”工作秘书处,统筹安排五项工作,细化

  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五项工作遇到的艰难和问题,全区

  上下形成合力,全方位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区政府及工作部门多次组织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切实做

  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陈仓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

  “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明确了

  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成立了8个专项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把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干部集中在工作一线,对具体行动方案再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各

  项措施落地生效。

  3.优化企业开办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

  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打开创业“路障”,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一季度以来,全区新发展市场主体918户,较去年同期增长68%,累计在册市场

  主体达15594户。一是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改革。去年8月,全市首张

  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在我区成功颁发。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了企业名称申请与核

  准、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个环节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

  足不出户即可通过微信办理登记注册,把过去8小时服务延伸为24小时不间断服

  务。二是全面普及“政银通”业务。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增长

  迅速,我区切实把准服务企业新路径,充分利用银行网点多、覆盖面广、“互联网

  +”应用优

  势,与区内四大银行联手,签署“政银通”合作协议。群众、企业可就近选

  择银行网点,由其免费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实现了“信息申报、登记审批、代理

  发照、开户结算、综合金融”的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查阅机制。依法

  保障投资者、企业享有的咨询、查阅、复制等获取相关信用信息的权利,设置档

  案查询“三个一”时限,即书式档案查询1个小时内办结,电子档案查询1刻钟

  内办结,机读档案查询1分钟内办结。

  4.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聚焦行政审批体制创新,着力推动相对集中许可试点改革,一是规范行政许

  可事项。按照省市统一规范县(区)行政许可项目的要求,印发《区审改办关于调

  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汇总目录和权责清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宝陈审改办发〔**〕

  1号)文件,组织18个区级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

  《陕西省市县(区)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对所承担的许可权开展修订,为集中许可打好坚实基础。

  二

  是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单管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设定,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环节,印发《宝鸡市陈仓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

  事项清单》,确定中介服务事项27项,并清理中介服务事项5项。三是探索行政

  审批体制创新。主动承担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任务,学习借鉴先进地

  区经验,深入结合我区区情实际,研究制定《宝鸡市陈仓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

  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机构、充实人员,统筹推进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着力

  构建审管分离的新机制,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的集中审批。

  5.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以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优化流程,改进服务,切实推进

  服务群众新举措。一是梳理发布事项清单。按照“全面梳理、分批发布”的工作

  思路,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着力突破一批难

  点、打通一批堵点、去除一批痛点,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健

  全政务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区、镇(街)政务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综合服务站,构建“横向整合、纵向到底、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集中办理

  政府所有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探索全程代办、易地办理等新模式,最终实现“办

  千件事、进一扇门”。三是拓展服务方式。

  在

  “五证合一”改革中,开通电话热线,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减少企业因程序不明而来回跑路的负担;在健康证办理中,充

  分调研、审慎论证,推出“谁体检谁发证

  ”,既落实责任,又让群众少跑路,极大

  缩短了发证时间。

  二、工作成效

  一是跑一次就解决问题。继续梳理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第一

  批公开区级117项、镇街23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前正在梳理第二批“最多

  跑一次”事项,通过代办、网络、邮递、上门等方式,持续改进群众企业办事体

  验,服务对象表示满意。

  二是政务中心一窗式办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高标准完成为了政务

  大厅建设,6月20日区级部门进驻,实现“一窗式”集成受理,极大地方便企业

  和群众办事。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区级部门11个(发改、教育、民

  政、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环保、国土、卫计),承担办理许

  可事项152项。同时,按照《陕西省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市率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印章刻制窗口,减少了中间环节,压缩了刻

  制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干部登门服务解决难题。积极动员全区联企干部主动作为,切实做好项

  目陪跑、手续陪办等工作,先后为企业办理实事、难事70多件,协助66个重点

  项目、18户涉农企业对接融资需求,将30户企业列入规模企业哺育行列。持续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加强对收费清单的动态管理,调整发布《陈仓区行政事

  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清单》,确定保留项目34项,严格执行

  “照单”

  收费,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企业很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慷慨案及“10+3”行动方案,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提升

  年”活动,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手段,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目的,以缩短

  时间、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推动经济高质

  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简化各项审批流程,竭力为企业

  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是抓好常规政务服务。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决

  策部署和“10+3”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建立健全计划报告、督查考评、座谈走访、定期通报、信息报送、工作联络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点评工作发展,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构建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其企业和投资者排难解纷。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拓宽企业反馈、交

  流问题渠道,结合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座谈,了解企业实际艰难,听取意见建议,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主动调整工作方向,积

  极匡助企业解决发展经营面临的实际艰难,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是精简审批程序和时间。抓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决策、审批、监管分离又协调的改革新路径,协调指导审批职能移交、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优化等工作。扩大“最多跑一次”覆盖面,在群众、企业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上寻求新突破,分批次梳理并发布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清

  单,最终实现覆盖全部权力和服务事项90%目标,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

  得感。

  四是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试点工

  作,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加快推进网上审批

  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以“五公开”为重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试点,以公

  开促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篇四: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二十项措施

  1.深化“一窗通办”改革。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进一步拓展户政、交管、出入境事项下放事权范围,推动更多个人首次办理事项授权基层派出所“综窗”受理、办理。开展出具居住证明服务,对在我市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并申请变更居住信息或居住证延期但未换领新证的人员,因办理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居住证的,由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以便群众及时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开展“减证便民”攻坚行动。深化扬州公安“一网通办”系统应用,广泛应用人脸识别、身份核验等信息技术,集成身份信息、婚姻信息、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信息,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积极推行“两个免于提交”,制定《公安审批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范》,推出一批“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的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切实让群众免交材料、减少跑动。

  3.推出更多网办、通办事项。市县公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设立审批服务网办中心,创新推出一批高频全流程网办事项。不断完善身份证电子证照入住宾旅馆、长三角居民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等服务功能;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全程线上办理;推进全市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互通共享,方便群众线上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逐步实现全部公安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为群众提供开具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户籍类证明、户口迁移、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等事项全国通办服务,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

  4.持续推动“一件事”改革。加强公安类证照、地址等信息共享,助推开办旅馆、企业开办、人才落户等“一件事”改革。

  构建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5.提升防范打击涉企犯罪效能。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涉企犯罪,常态化组织开展区域性、方面性、季节性打击整治行动。完善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联

  席会议制度,健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深度合作。建立经济犯罪和知识产权犯罪报案绿色通道,公开接报案接待地点、联系方式,出台报案指引,现场提供一次性证据清单,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证据收集固定指导,帮助重点企业建立内部防范经济犯罪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6.规范涉企刑事案件办理。出台《涉企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规定》,建立完善领导挂案、专案专办、提级侦办、挂牌督办、进展告知、疑案会商等制度,定期开展积案清理,健全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7.慎用涉企案件强制措施。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案件正常调查处理为限度。对于不采用强制措施能够达到办案取证目的的,不得对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创新研发的资金设备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为企业预留必要的资金和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对本市上市公司、知名企业涉嫌犯

  罪需要立案或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对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需要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提级市公安局审核审批。

  8.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会商制度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规范依法审批。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涉企行政处罚量罚指导意见》,系统梳理、细化量化、修订完善涉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定处罚的依据和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并向社会公开。对涉企违法免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全面增容扩充,进一步扩大涉企违法行为容错空间。

  构建更加便企利企的发展环境

  9.推行涉企集成服务。整合公安机关涉及便企服务、咨询服务、案件侦办、宣传培训、安全指导等各警种66个非行政审批类服务事项,成立合成服务中心,建立企业诉求联动解决机制,开辟线上、线下受理渠道,规范服务流程,实现公安服务“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闭环运行,有效

  解决企业办事多头找、反复跑问题。聚焦企业关注的公安执法服务的难点、焦点问题,组织公安机关公职律师、办案骨干、管理专家、防范专家组织建立服务专班,按照“一企一群”的原则,设立“多对一”的“安企管家”微信工作群组,全天候提供合规指导、防范咨询、安全体检等服务。

  10.加快企业开办、工程项目核验速度。实现印章刻制信息全面共享,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在线核验,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面落实“拿地即开工”,实行工程项目与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优先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公安交通管理相关意见。

  11.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市县两级公安监管事项目录、随机抽查事项、部门联合监管事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四张清单”,加强重点监管领域、重点行业监管数据分析和风险动态排查,实施联合监管、探索非现场监管、推行信用监管,提升精准监管能力。

  12.积极服务人才引进。为用工企业来扬人才提供便利落户服务,对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成教类)、中级以上(含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取得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可就近在广陵分局汤汪派出所、邗江分局西湖派出所、开发区分局施桥派出所先落集体户后就业。在出入境政务服务分中心设立专窗,推行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联窗办理、并行审批、同时发证”模式。

  13.推出更多容缺受理、委托代办服务。对符合政策要求且急需出境的企业人员和外籍人员提供容缺受理服务,针对确须本人到场办理的护照、赴港澳证件、外国签证证件、居留证件等业务,因疫情隔离等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到场或无法提交部分申请材料(如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体检证明等),可先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为因疫情影响滞留国(境)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急需换证的市民,提供委托办证服务。

  14.建立“未办成事”反映窗口。依托市县“政务服务1号窗口”,建立“未办成事”反映窗口,由业务骨干“坐

  诊”,建立首问接待、内部流转、联席研究工作机制,创新思路方法,优化流程环节,采取会诊联办、特事特办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企业和群众的烦心事。

  构建更加贴心周到的服务环境

  15.推出特色交管服务窗口。打造不打烊违法处理窗口,荷叶东路违法处理点实行365天不打烊服务,解决群众工作日期间需要请假办理非现场违法处理业务的难题;设立服务企业无障碍窗口,开通咨询服务热线,采用微信、电话预约、特事特办等方式解决企业办事服务实际困难;推行服务企业线上体验窗口,在社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设立网上业务体验区,引导企业、群众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交管业务;推广涉企事项延时服务窗口,推行“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为工作日不能办理业务的企业提供便利。

  16.完善警务工作站服务功能。在全市警务工作站设置公安服务自助区,加大自助设备投入,设立引导员,采取“人工+自助”模式,为群众办理公安高频事项提供靠前服务、贴近服务。

  17.优化掌上服务功能。围绕疫情防控、旅游出行、便民利企等方面,创新推出扬城“E健行”和“扬州东部枢纽旅客综合服务”“景区旅游查询预约和引导指南”等掌上服务。推动微警务服务全面接入APP端扬州政务服务旗舰店,优化交管、户政、出入境办事指南和户口办理迁移登记、违法犯罪证明出具等掌上办事模块,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18.推行养犬管理一站式服务。在市区动物诊疗机构等场所,为群众提供犬只免疫、登记、发放犬牌等养犬管理一站式服务,并提供犬只遗失寻找、老弱病残犬及流浪犬收容饲养等便民服务。

  19.改进群众评价机制。坚持民意导向,健全公安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实行群众评价、核查、整改、反馈、考评全流程闭环管理。

  20.完善代办服务机制。建立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探索民警、网格员代办公安服务事项新模式,推出“敬老专座”

  “一对一”帮扶,保留现金、银行卡收费方式等适老化服务举措,提升群众服务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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