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纪通〔2020〕68号对于对罗永富等11名领导干部(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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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20〕68号对于对罗永富等11名领导干部(2022年)

2022-07-17 17:50:08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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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20〕68号对于对罗永富等11名领导干部(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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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通报

 七星纪通〔2018〕68 号

 关于对罗永富等 11 名领导干部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各区直部门:

 近期,从我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中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在包村(联系)工作中管党治党不力,致使村(社区)干部在城乡低保、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小微企业等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出现工作失职、违规操作、违纪违法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现对

 - 2 - 罗永富等 11 名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的情况予以通报。

 1.市东街道原副科级干部罗永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2 年,市东街道双井社区支委委员胡齐秀违规出具其女儿王雪梅户的虚假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及签署王雪梅户申请廉租房入户调查意见,违规将其女儿王雪梅户纳入廉租房购置对象,2018 年 2 月,王雪梅将违规骗购的位于翠西建设点第 12栋 1 单元 4 楼的廉租住房退回七星关区房产局。2018 年 8 月 9 日,胡齐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永富作为时任市东街道副科级干部、双井社区联系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对坡镇原组织委员肖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1 年,对坡镇建华村党支部书记朱启六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已有安全住房的朱启贵、朱启相两户农户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共计 11000 元;2016 年,朱启六又为有安全住房的朱启义户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 2000 元;2017 年,在实施扶贫养猪项目工作中,朱启六为未养猪的贫困户朱启元户骗取补助资金 5600 元。2018 年 8 月 4 日,朱启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肖洋作为时任对坡镇组织委员、建华村包村联系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缺失,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3 - 3.八寨镇原副镇长梁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2 年,木樨村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木樨村党支部书记黎希远作为该村三组包组村干部,明知三组村民阮某某和赵某某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违规将其列入危改对象,导致上述两户违规享受国家危改补助共计 11000 元,同时,黎希远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知阮某某未实施危改项目,仍在《七星关区八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跟踪监督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 年 7 月,黎希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杰作为时任八寨镇副镇长、木樨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缺失,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4.八寨镇原副镇长尹毕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5 年,八寨镇罗汉山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罗汉山村党支部书记李观禹利用职务之便,隐瞒自己有安全住房的事实,私自用其次子李跃(虽然有户口,但实际未分户)的名义实施危房改造,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7000 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 年 8 月 13 日,李观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尹毕天作为时任八寨镇副镇长、罗汉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5.大银镇党委委员孙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

 - 4 - 题。2016 年 12 月,大银镇新丰村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缴工作中,村党支部书记宋怀宣收取村民宋怀权医疗保险基金 120元未上交,用于个人开支;2016 年,在低保季节性缺粮大米发放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将国家低保季节性缺粮 10 袋大米(30斤/袋)及时发放到涉及农户,造成国家 300 斤救济大米被损毁;2012 年至 2016 年,宋怀宣收取宋怀平、陈进夫妻二人养老保险金 300 元未上交,用于个人开支;2013 年,宋怀宣收取村民宋绍武社抚费 900 元未上交,用于个人开支;2018 年 2 月 21 日,违规将应发给 2018 年计划脱贫的精准贫困户的脱毒马铃薯薯种37300 斤发放给其他农户。2018 年 7 月 24 日,宋怀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颖作为大银镇党委委员、新丰村联系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缺失,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6.长春堡镇副科级干部尹文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 年,长春镇犀牛村在实施 2015 年退耕还林(栽种刺梨)项目中,村委会副主任鲍支友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做退耕还林补助《花名册》电子档上报镇林业站时,未查找原始依据进行核对,擅自篡改《长春堡镇犀牛村空水组第三小组全体村民 2015 年度退耕还林(种刺梨)亩积名单》,导致农户退耕还林(种刺梨)面积不真实,后由镇林业站重新核实农户种植面积发放补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 年 7 月 19 日,鲍支友

 - 5 -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尹文陶作为长春堡镇副科级干部、犀牛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7.燕子口镇原党委副书记严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09 年,燕子口镇罗福村党支部书记陈明绪流转罗福村联合组土地 80 余亩,加上自家 10 多亩土地,共实施约 100 亩种植规模的“三江源”核桃种植项目,2014 年 5 月,通过区林业局获取每亩 100 元的土地流转补助和 1600 元的核桃苗补助。2014年 7 月,陈明绪利用职务之便,将 2009 年已实施的“三江源”核桃种植项目以其妻子赵琴名义申办微型企业“七星关区富源核桃种植场”,套取国家微型企业补助金 45000 元。2018 年 8 月 2 日,陈明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勇作为时任燕子口镇党委副书记、罗福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8.燕子口镇党委委员向云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 年 7 月,燕子口镇罗福村党支部书记陈方瑶以 30元每方单价私售罗福村反开门集体临时采石厂的石头 75 方,并将所卖资金 2250 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该款已追缴燕子口镇财政所。另外,罗福村桂香组、丫口组农村低保对象邱世祥和陈国禄,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24 日和 2016 年 10 月 10 日死亡,陈方瑶未及时上报其死亡信息,分别于 2017 年 3 月和 2017 年 4 月才

 - 6 - 上报取消,导致陈国禄家属冒领 2 个月低保金 271 元,邱世祥家属冒领 3 个月低保金 508.5 元,邱世祥和陈国禄家属冒领低保金均已清退到燕子口镇社事办。2018 年 8 月 2 日,陈方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向云呈作为燕子口镇党委委员、罗福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9.燕子口镇原纪委书记黎建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1 年至 2014 年,燕子口镇小堡子村副主任陈余,根据小堡子村麻塘组、山脚组、园田组的群众会议精神,收取群众交纳通组路维修维护费共 10000 元后,将其中 1800 元用于维修上述三个组的通组路,剩余的 8200 元用于 2015 年山脚组文化广场建设开支,但具体支出情况未向群众进行公开,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4 年,陈余与村民合伙种植党参占用群众土地,未按承诺完全兑现补偿。2018 年 8 月 2 日,陈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黎建涛作为时任燕子口镇纪委书记、小堡子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0.何官屯镇党委委员林文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7 年,吴长才在协助何官屯镇利民村实施教育局帮扶工农组村民饮水工程中,未召开群众会征求意见,擅作主张将全部项目资金用于维修部分水池,导致帮扶项目只覆盖到 17 户,该

 - 7 - 组其他群众未受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 年 8 月 1 日,吴长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文祥作为何官屯镇党委委员、利民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1.团结乡党委委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颜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7 年 7 月,团结乡青杠村在“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进准识别查缺补漏”工作中,青杠村党支部书记王勇对入户核查工作未认真统筹安排,全村只对新申请的农户进行入户核实调查,没有核实原系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导致青杠村原系统内有部分家庭较好、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余正邦、李仲才、罗思珍、王永先、查吉恩、查吉荣、杨传举)在本次识别中未进行及时更正退出精准扶贫系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 年 7 月 27 日,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颜斌作为团结乡党委委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青杠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 2018 年 9 月 29 日会议决定,对肖洋、尹毕天、孙颖、严勇、向云呈、黎建涛、林文祥、颜斌等 8 名领导干部予以通报问责;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参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

 - 8 - 会 2018 年 9 月 29 日会议决定,对罗永富、梁杰、尹文陶等 3 名领导干部予以通报问责。

 当前,全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啃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各乡(镇、街道)和区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戒,扎实推进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扶贫民生领域各项惠民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2018 年 9 月 30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30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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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 186 份(存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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