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纪通〔2020)42号对于对王娟智等12名领导干部履行全面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七星纪通〔2020)42号对于对王娟智等12名领导干部履行全面

2022-07-25 18:00:3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纪通〔2020)42号对于对王娟智等12名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供大家参考。

七星纪通〔2020)42号对于对王娟智等12名领导干部履行全面

 

 - 1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通报

 七星纪通〔2018〕42 号

  关于对王娟智等 12 名领导干部履行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各区直部门:

 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围绕民生领域,聚焦脱贫攻坚,突出精准监督,强化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民生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从纪律审查情况来看,部分乡(镇、街道)时任分管领导或联系(包)村(社区)的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所联系(包)村(社区)及分管范围内的干部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决定对 王娟智等 12 名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予以通报问责。

 1.林口镇党委委员王娟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5 年至 2016 年,时任中坝村村委会主任陈清喜,在开展养老保险工作中,未及时将所辖片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龙

 - 2 - 某某、汪某某死亡信息上报至镇养老保险中心,致使该二人死亡后养老保险未及时停发,龙某某死亡后其家属多领取养老保险金300 元,汪某某死亡后其家属多领取养老保险金 600 元。2018 年5 月 29 日,陈清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娟智作为林口镇党委委员、中坝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青场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吴江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3 年 4 月,青场镇上寨村党支部书记吴学元在开展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亲家胡家顺户 2 人纳入享受低保(胡家顺儿子胡燕拥有一辆王牌大货车,且当时胡家顺与胡燕生活在一起并未分户),直至 2016 年上寨村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才将胡家顺低保取消;2013 年,吴学元在上寨村王必安和唐明举都享受 2 人低保补助的情况下,违规安排王必安将其 200元低保金分给唐明举。2018 年 6 月 4 日,吴学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江涛作为青场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上寨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原生机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金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在 2016 年低保评议工作中,生机镇镇江社区主任张成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其所包镇江社区王家院组的曹清洪户违规享受低保补助(曹清洪养子曹猛属亮岩镇合欢小学教师),曹清洪户共违规领取低保补助 10679 元。2018 年 5 月 29日,张成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杰作为时任生机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镇江社区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 3 - 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4.放珠镇党委委员张达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 年长沟村党支部书记翟卜常将自家林地租给毕节市金欣大理石有限责任公司,该厂未按规定使用土地,造成非法占用林地 12.702 亩,2017 年 9 月 27 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放珠派出所对丁龙甫立案调查(七星公放受案字〔2017〕42 号)。翟卜常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林业保护工作失职,对金欣大理石厂违规使用林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 年 1 月,在养老保险工作中,翟卜常作为长沟村 7 组包组干部,未及时上报本组村民邓正学死亡信息,导致邓正学死亡后其家属冒领3个月养老保险金225元。2018 年 5 月 16 日,翟卜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达华作为放珠镇党委委员、长沟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5.鸭池镇党委委员吴红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 年,河坝村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该村党支部书记万杰寿作为精准贫困户王清武户的帮扶责任人,未严格把关,违规将王清武已离婚妻子吕德艳和 2014 年已出嫁的女儿王云的信息上报录入精准扶贫系统,导致吕德艳和王云 2 人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2018 年 6 月 1 日,万杰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红梅作为河坝村精准扶贫核查识别工作组牵头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6.原亮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喻永伦履行全面

 - 4 -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4 年 7 月 10 日,法人为潘光明的小微企业“七星关区亮岩镇三里田村光明油桐种植基地”合伙人张仕钊找到余良久为其出据油桐种植场地证明,余良久作为三里田村村委会主任,核实把关不严,违规为张仕钊出据了占地 60亩的油桐种植场地证明。2018 年 5 月 29 日,余良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喻永伦作为三里田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7.原撒拉溪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周卫华,撒拉溪镇副镇长陈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水浸沟村原主任贺光菊,未认真履行包保职责,其所包组的村民路喜超于 2015 年 10月死亡后,未及时向撒拉溪镇社事办和社保中心保报告,导致路喜超其家属多领 5 个月取低保金和 8 个月养老保险金共计 1145元。2018 年 4 月 26 日,贺光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卫华、陈伟分别作为 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及 2015 年 12 月至 2016年期间撒拉溪镇分管民政、社保工作的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失职,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8.原小吉场镇党委副书记李应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2 年,在南山社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南山社区主任助理黄时伦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违规为 2011 年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 5000 元的南山社区刘家组村民刘祥裕再次安排危改补助资金 10000 元。2018 年 5 月 14 日,黄时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应勇作为原小吉场镇党委副书记、南山社区联系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5 - 9.阴底乡党委委员陈龙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7 年,大丰村支书杨汝俊在的精准识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把没有安全住房、达不到脱贫标准的大丰村法地组彭立平户上报为 2017 年度脱贫对象,造成错退。2018 年 6 月 12 日,杨汝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龙海作为阴底乡党委委员、大丰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0.杨家湾镇党委委员陈龙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在 2016 年开展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和 2017 年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中,杨家湾镇出烟洞村党支部书记周礼育,未及时将周卫辉大妹周燕和周卫辉母亲梁明显录入精准扶贫系统,造成漏识别 2 人;未将 2016 年 8 月因婚迁至赫章县的周卫辉三妹周影及时上报清退出贵州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造成错识 1 人。2018 年 6 月 11 日,周礼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洋作为杨家湾镇党委委员、出烟洞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1.青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雨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三转”落实不到位问题。2017 年 10 月,海寨村党支部书记李艳、海寨村党支部副书记吴道钧,在实施海寨村村社一体白茶种植及机耕道建设项目中,因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不细致,在没有取得海寨村梭沙组承包人曾应学、曾应伦、曾磊 3户农户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散户承包地用于修建海寨村村社一体白茶基地机耕道。2018 年 6 月 4 日,吴道钧、李艳分别受到党内

 - 6 - 警告处分。谢雨奇作为海寨村时任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且作为镇纪委书记,参与包村工作,“三转”落实不到位。

 2018 年 7 月 26 日,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会议决定,对王娟智、吴江涛、金杰、张达华、吴红梅、喻永伦、周卫华、陈伟、李应勇、陈龙海、胡洋、谢雨奇等 12 名领导干部予以通报问责。

 各乡(镇、街道)和区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戒,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扶贫民生领域各项惠民政策,把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扎实的作风,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突出精准监督,坚决查处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确保扶贫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落到实处,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2018 年 7 月 30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1 日印发

 共印 186 份(存 3 份)


推荐访问:七星纪通〔2020)42号对于对王娟智等12名领导干部履行全面 领导干部 履行 七星纪通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