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X县“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2022,年XXX县“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2022-07-19 09:50:09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XXX县“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XXX县“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2022 年 年 X XX XX 县 “ 粮改饲 ” 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紧扣推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工作主线,聚焦草牧业发展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油菜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依靠市场运行机制拉动种植结构向粮改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饲草料品种。

  3.种养结合,规模适度。将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

 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三)目标任务

  扩面积、增贮量、强质量、推使用,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养殖效益。2022 年“粮改饲”面积 6896.215 亩以上,收贮青贮饲料 20688.645 吨以上。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范围、主体

  2022 年“粮改饲”项目实施范围由试点县调整为全省全面推行,主体为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饲草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原则上采取敞口申报,择优立项补贴方式进行。

  (二)支持收贮品种

  1、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甜高粱、高丹草等;

  2、鲜食玉米秸秆(须满足与秣食豆混播混贮条件);

  (三)补助标准

  对收贮“粮改饲”青贮饲料 200 吨以上的实施补贴,每吨不超过 60 元,每吨不超过 180 元(当年已享受种植补贴的饲草收贮,不再补贴)。

  (四)项目申报

  1.。

 申报条件。项目建设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收贮加工能力,通过订单或自种达到补助标准;具备制作青贮饲料的技术能力。

  2. 申报材料。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订单或自种面积及预计收贮量(青贮每亩 3 吨,干草每亩 1 吨)有效证明、《“粮改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见附件 3)等材料一式 5 份,编制成册。

 3. 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县级审核通过并公示 5 天,无异议后向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报送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省畜牧业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本年度拟扶持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吉林省 2022 年拟支持“粮改饲”项目公告》。

  (五)项目申报建设、验收、绩效评价及补贴资金兑付

  1. 6 月 20 日前。县级组织项目政策宣传、主体申报、初审、公示,向省级报送项目建设申报报告,并附 2022 年“粮改饲”项目建设汇总表(见附件 4)。

  2. 6 月 25 日前,省级完成项目材料审查,确定年度拟扶持项目名单,向社会发布《拟支持 2022 年度“粮改饲”项目公告》。

 3. 6 月下旬至 10 月,根据省级公告,县级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拟扶持项目建设主体培训,开展收贮技术对接。负责组织督导公告项目建设,开展现场指导与服务,确保项目申报主体按申报方案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4、12 月中旬前,完成项目验收与绩效自评。项目验收由县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验收、公示,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自评。12 月 20 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附 2022 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 5)、绩效自评报告(附 2022 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 6)上报省局。省畜牧业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适时组织项目抽查。

  5、补贴资金兑付。2022 年度“粮改饲”补助资金按因素法下达市县,采取“先贮后补”方式,市县根据验收公示结果兑付补助资金。为确保完成国家任务,年度执行中由省局结合全省项目实施情况,对补助资金实施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市县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推动当年中央资金与存量资金、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实现资金的集约集成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粮改饲”工作,按照宣传引导到位、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的要求,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狠抓政策落实。

 (二)创新政策落实。在确保全面完成“粮改饲”面积、收贮任务的基础上,支持各地以提高收贮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开展饲草料新品种引种、优质饲草混种混贮、未利用盐碱地试种等工作;鼓励大型收贮主体跨区域开展收贮作业。

  (三)强化精准管理。各级农牧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数据收集整理,高质量完成国家“粮改饲”信息系统统计上报工作。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四)实施绩效评价。按照《2022 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见附件 7)

 《“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县(市)要认真组织自查自评,按时将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局,绩效评价结果将于以后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五)加强科技支撑。各级农牧部门要积极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围绕饲草料种、收、贮、用各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运用推广力度。

  (六)加强培训宣传。各级农牧部门要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粮

 改饲”成效,传播经验,用典型事例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热情。


推荐访问:2022 年XXX县“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实施方案 粮改 XXX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