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可编辑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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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可编辑Word版)

2022-08-19 16:10:04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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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可编辑Word版)

 

  第 1 页 共 44 页 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最新可编辑 d Word 版)

 目录

 第一节

 平面布置的合理性与安全息息相关 ................... 2 第二节 做好拟建工程周边设施管线防护 ..................... 3 第三节

 深基坑开挖与边坡支护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 12 第四节

 对基坑及周边安全监测控制尤为重要 ................ 26 第五节

 槽、坑、沟临边安全防护监理重点及措施 ............ 31 第六节

 钢管脚手架防护监理重点及措施 .................... 32 第七节

 模板制作、安装与拆除安全监理重点及措施 .......... 36 第八节

 钢筋加工及安装安全监理重点及措施 ................ 39 第九节

 混凝土浇筑安全监理重点及措施 .................... 41 第十节

 回填土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 42

  第 2 页 共 44 页

 第一节

 平面布置的合理性与安全息息相关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必须确保各类人员的安全,针对本工程的上述特点制订出科学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总平面图是确定未来施工安全的保障基础,对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塔吊、大型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梯、大型汽车吊、场地运输、建筑材料场地堆放、雨季排水等都必须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内有明确的方案,而上述因素与安全息息相关,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必须引起监理的高度关注。我公司要求项目监理部做到:

 一、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方案; 二、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对加工厂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 三、加强巡检频次及力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

 四、根据本工程场地特点,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严密的运输方案,并对运输方案的安全性进行论证。

 五、要特别重视对拆除方案的审核论证。

 六、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布置的位置进行安全论证。

 七、对场地雨季排水方案进行安全论证。

 八、对施工物资堆放方案进行安全论证。

 九、尤其要重视对施工现场居民的人身防护措施方案的审查与落实。

  第 3 页 共 44 页 第二节

 做好拟建工程周边设施管线防护

 由于工程参建单位缺乏对基础设施管线的保护意识和未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而导致基础设施管线损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和正常供水、供电、供气,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危害。为了防止施工损坏基础设施管线,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了有关规程、规定。

 因此,作为监理工作人员在对本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原有设施管线的施工防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

 一、原有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的监理难点 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和施工可能影响的相邻区域的基础设施管线所进行的取得资料、现场调查核实、制定专项防护措施、基坑(槽)开挖中实施专项防护措施、监测专项防护措施的效果、管线损坏后的应急防护以及基坑(槽)回填前实施永久性防护措施等一系列工作。

 在工程建设工程中,由于施工原因损坏的基础设施管线绝大部分为地下基础设施管线,地下基础设施管线损坏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下管线资料与实地情况不符,竣工图纸有误:现场地形、地貌随时间的推移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原有的图纸资料仍未改变;施工中随意改变设计,整理竣工图时未认真把关:因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很快,地下管线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严重滞后.

  第 4 页 共 44 页 (二)个别管线建设时无统一规划,或末按规划实施,或私接乱建,导致地下管线的管位、走向及标高分布混乱。

 (三)施工人员责任心差且技术素质不高,缺乏安全意识。地下管线的损坏大多与此有关。

 (四)由于土方开挖而引起的土体运动、塌方等使地下管线损坏。

 (五)地面上大范围、长时间堆载,或过量抽取地下水而引起地面沉降,导致地下管线部均匀下沉而损坏。

 (六)为了了解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开挖探坑时,开挖方式不当直接损坏地下管线。

 (七)土方回填密实度不够,或未消除回填密实度的隐患,引起沟槽塌陷、管线覆土厚度不够,导致局部管线受力过大而损坏。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一)基础设施管线资料移交 基础设施管线资料是对基础设施管线进行施工防护工作的基本依据,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内基础设施管线资料。基础设施管线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工程动工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与建设、施工单位一道完成基础设施管线资料的移交工作,共同签认《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基础设施管线资料移交后,施工单位应当提出现场调查、核实计划。

 (二)熟悉设计图纸和基础设施管线资料 在完成基础设施管线资料移交工作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组

  第 5 页 共 44 页 织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结合基础设施管线资料进一步熟悉图纸,安全监理人员负责详细记录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内基础设施管线类型,数量、位置、与拟建工程的关系,拟定项目监理部调查、核实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现场调查、核实。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预定的期限完成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内基础设施管线的调查、核实工作。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现场调查、核实,并将有关内容记入监理日志,现场调查、棱实应符合以下要求:

 1、调查、核实的范围:施工现场及由于施工可能危及的区域内。

 2、调查、核实的内容;范围内的各种地下管线的类型及其建(构)筑物和附属物,具体内容详见《地下基础设施管线调查核实记录》。

 3、调查、核实的方法:

 (1)现场踏勘:在熟悉、整理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到现场检查资料的可信度和可利用程度; 察看应当调查、核实范围内的地物、地貌、交通和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及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

 (2)实地调查:对露出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实施进行详细调查、记录和量测,查清每一条管线的性质和类型。

 (3)地下管线探测:对难以通过实地调查确定地下管线的交叉点、分支点、转折点、起止点部位,应委托专业探测单位进行探测。

 4、地下管线资料与实地情况不符时处理办法

  第 6 页 共 44 页 (1)地下管线资料载明的管线实际位置、走向、高程等与资料不符时,如果现场能够查明管线的实际位置、走向、高程,应将有关数据记入地下基础设施管线调查核实记录;如果以上数据难以全部查明,施工单位使用(工作联系单)告知监理单位。

 (2)遇有地下管线资料未载明的地下管线或建(构)筑物,且其有关数据及权属单位难以判定时,施工单位(使用工作联系单)告知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将地下管线资料与实地不符的情况及时以书面巡视报告建设单位,并在与建设单位研究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5、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现场确认、交底。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后,施工单位应当请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确认、交底,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参加,并将具体要求记入监理日志。

 现场调查、核实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并附《地下基础设施管线调查、核实记录》及有关会议纪要等资料报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审核地下管线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以现场调查、核实的结果和管理单位的要求为依据,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坏的基础设施管线制定专项防护措施,并于计划实施前 7 天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第 7 页 共 44 页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审核。

 1、专项防护措施的报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基础设施管线防护措施时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应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上一级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经理申报。

 2、专项防护措施编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确定的基础管线设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施工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和权属单位的要求:

 (3)是否配有必要的计算书; (4)是否配有必要的平、立、剖面图; (5)是否明确了实施过程中的危险点和关键的风险因素,并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6)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

 3、专项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1)是否体现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是否存在遗漏:

 (2)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各项检查、验收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于 3 日内将审核意见交施工单位。

 (五)专项防护措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理

  第 8 页 共 44 页 1、沟槽开挖前检查以下工作完成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关于专项防护措施工程施工的技术、安全交底; (2)永久(或临时)改变现有管线等拆迁的洽商已经办理完毕,且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认。

 (3)永久(或临时)改变现有管线等拆迁工作已经按照洽商和相关协议实施完毕,且经验收质量合格。

 (4)其他应当在开槽前实施的防护措施已经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完毕,且经验收质量合格。

 上述工作未完成,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检查施工过程中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1)检查专项防护措施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对采用机械施工可能损坏基础设施管线的部位必须采用人工开挖,对野蛮施工的行为必须制止。

 (2)沟槽开挖过程中如果发现与资料和现场调查、核实记录不符的地下管线,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该部位施工,并即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3)检查悬吊、支承、加固、支护等防护措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发出监理指令。

 (4)对需要监测地表变形的部位,检查施工单位的监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人员,调整施工措施。

 3、沟槽回填过程中检查以下工作完成情况:

  第 9 页 共 44 页 (1)经相关会议议定的永久性防护措施已经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

 (2)临时变更的管线已经恢复,需要进行试验的已经试验合格。

 (3)检查是否存在损害地下管线和影响回填密实度的隐患,对存在的隐患应在回填前予以清除。

 (4)回填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拆除临时悬吊、支承、加固、支护结构。

 (5)回填完成后,是否按约定与管线权属单位或相关单位办理了交接验收手续。

 三、监理工作的方法和应急措施 (一)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对基础设施管线施工保护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调查、核实,联系权属单位到现场确认、核实,编制专项施工保护措施。项目监理韶应采用以下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1、项目监理部应当在熟悉图纸和资科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以对调查、核实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2、在与施工单位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现场调查、核实计划,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

 3、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现场调查、核实和权属单位到现场的确认、交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基础设施管线调查、核实记录)。

 4、督促施工单位将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5、采用顶管、夯管、和定(导)向钻进等非开挖方式穿越道路

  第 10 页 共 44 页 部位,如果怀疑管线资料与实地情况不符,应以书面形式建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物探。

 (二)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基础设施管线防护工程施工情况和己完防护工程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隐患,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令,责令其及时整改。

 (三)安全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在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对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措施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四)监理指令 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验收防护工程及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理报告 项目监理部发现下列情况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

 1、现场调查、核实发现管线资料未标注或标注与实地情况不符的管线,且难以确定其权属单位时,督促施工单位将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 3 日内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 11 页 共 44 页 2、沟槽开挖过程中如果发现管线资料未标注或标注与实地情况不符的管线,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施工,即时向建设单位口头报告,并于 1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危及基础设施管线的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即时向建设单位口头报告,并于 1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因施工损坏基础设施管线后,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通知管线权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调查原因,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

 (六)应急处理 1、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损坏基础设施管线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同时报审。

 2、监理办公室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办公室应张贴紧急查询电话和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的一览表,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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