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纪通〔2020〕23号对于认真做好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存问题查纠整治工作通知(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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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20〕23号对于认真做好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存问题查纠整治工作通知(完整)

2022-08-17 09:30:04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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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20〕23号对于认真做好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存问题查纠整治工作通知(完整)

 

  - 1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文件

  七星纪通〔2018〕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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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存在问题查纠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民族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垂管部门,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2017 年 12 月 12 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清退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工作进行督办落实的通知》(黔纪办[2017]105 号),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清

  - 2 - 退工作,严肃查处借款和清退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各单位已清理上报相关情况。但从我委近期抽查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仍然存在借款过程涉嫌违纪违法不报告不处置、清退工作不细不实等问题。为此,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拟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存在的问题开展查纠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次深入自查清理 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要亲自安排,亲自督促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查纠整治工作,秉承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借款所涉人员不漏一人,所借款项不漏一笔,实现查纠整治全覆盖,努力发现借款和清退过程中存在诸如借款程序违规、长期违规占用国家资金、未实际清退以及清退方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二、坚决清退处理到位

  各单位对本次查纠整治中发现未按要求清退的,要严格按要求清退到位;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各单位处理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及时移送问题线索

  各单位在本次查纠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本单位无管理权限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及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

 四、严格审查把关上报 《清理及整改情况报告》《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报告》《线索移交情况报告》乡(镇、街道)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

  - 3 - 并共同签字、区直部门(单位)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前连同电子档一并报送至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2906919297@qq.com,联系电话:8345268)汇总。

 五、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查纠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区纪委在专项督察、日常检查中发现本次查纠整治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违纪违法事实等行为的,将从严查处相关责任人。

 附件:《七星关区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自查情况统计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2018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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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 120 份,其中电子公文 12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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