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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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08-06 11:50: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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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关系,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建设富裕、文明、幸福、和谐、美丽七星关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按照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在各自工作领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原则

  ( 一)

 )。

 坚持双向管理、共同负责。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

  2 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

 (二)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在尊重流动党员意愿的前提下,采取社区管理、单位管理、行业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各级党组织服务流动党员的责任意识,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三、具体措施 (一)精准排查摸底

 1.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流动党员情况进行详细、彻底的调查摸底,排查清楚流动党员流向单位与地域分布,掌握流动党员具体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年龄、职业和工作生活状况等,确保流动党员“离村不离党、流动不流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台帐,进行分类管理。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对流动党员进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流动党员电子管理台帐和信息库,每半年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上报一次台账,做到人数清楚、结构清楚、分布清楚。

 2.。

 认真登记办理证件。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申报,填写《外出流动党员申报登记卡》。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动党

  3 员登记簿》,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流动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等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和动态登记相结合,确保资料准确无误,登记后要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指导建立党组织

 3. 加强 双向联系。建立流出地党委联系流入地党委,双方共同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实行流动党员双向共管,通过与流入地党组织签订委托代管协议的方式,构建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流动党员的互相联系协调、共建共管工作格局。采取走访、寄送资料、发送短信、网上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党员的动态情况,相互交换意见,制订相应管理措施。流出地组织部也要主动联系流入地组织部,共同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 分层分类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组织网络。对流出党员较多、流出地相对集中、具备《党章》规定的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流出地党组织应及时指导流出党员建立流动党支部,适时对流动党组织开展远程管理服务,并委托流入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管理;在各商业市场有固定摊位,或虽流动经营但有一定范围的个体工商户党员,可由工商局、商会或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建立党支部;在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工作的流动党员,所在企业、社会组织有党支部的,编入企业、社会组织党支部,没有党支部的,根据就近、就便原则,由若干企业组建联合党支部;以流动党员居住地、工作地为单元,组建楼宇党支部、小区

  4 党支部;其他在各种单位工作的党员,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就近参加所属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 三 )提高流动党员管理 服务 水平

 5. 建立流动党员服务 平台。

 。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负责本辖区流动党员和党组织的联系服务、党组织组建指导及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确保为流动党员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广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通过支部张贴、上挂网站等方式发放《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鼓励流入党员主动跟党组织联系。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服务平台,为流动党员开展“网上党课”等服务。

 6.。

 建立党组织联系和关爱流动党员工作制度。建立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分工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负责对流动党员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联系走访工作,要在流动党员中坚持开展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工作。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等,并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寄送学习教育资料、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要高度重视对流动党员的关爱工作,真心关爱、真情帮扶流动党员中的困难群体。

 7.。

 引导流动党员积极参加活动。各党支部应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动员和引导流动党员以适当方式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5 对于外出半年以上的流动党员,应指导和帮助其参加流入地单位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流入地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流动党员和短期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应通过电话、信函、寄送资料等方式开展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未参加党员大会的,不得委托他人填写民主测评表。要坚持在流动党员中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组织应提前通知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按时返回参加评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及时返回的,要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寄回自我评价材料;有供职单位的,要出具由供职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确保民主评议做到全覆盖。

 8.。

 实施流动党员就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以流动党员党支部、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为单位和平台,积极帮助流动党员提供就业机会,发布流动党员就业信息,对流动党员进行再就业援助政策咨询,指导流动党员再就业工作。要利用流动党员办理计生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有意识、有重点地对其进行教育。同时,利用外出党员逢年过节回家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时机,采取集中培训、述职报告、座谈会等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 四 )

 搭建流动党员 发挥 先锋模范 作用的平台 9. 引导流动党员发挥 “双带”作用 。充分发挥流动党员来自各个行业、地区、部门,具有各自优势的特点,建立流动党员发挥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双带”作用的平台。在鼓励外出流动党

  6 员安心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和致富门路的同时,引导外出流动党员引资回乡或带头回乡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0. 开展 流动党员 “献计献策”活动 。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春节、建党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以及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等适当的时机,召开流动党员座谈会,与流动党员谈心交心,引导流动党员介绍外地好经验、好技术、好信息,并对家乡经济、社会、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11. 为流动党员“设岗定责”。在流动党员中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发挥流动党员联系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势,让流动党员帮助有志、有能、有为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积极发挥流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促进本地干部群众更新观念,创先争优,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带领群众发展致富。采取“1+1”或“1+2”的方式,让流动党员与家乡的贫困党员或群众结成对子,带领家乡党员群众在家创业或介绍外出就业,从而达到共同致富奔小康的目的。

  12. 落实流动党员激励措施。广泛宣传流动党员中的先进分子,鼓励他们中的“能人”回乡创业或担任村(组)、社区干部;对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回乡或外来的流动党员,各级党组织要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对带领群众致富卓有成绩、在工作单位业绩突出和居住地发挥先进作用突出的流动党员,各级党

  7 组织要给予表彰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层层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坚决杜绝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上的“组织缺位”现象。要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建立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制度,从组织领导上坚决防止流动党员“流失”。党支部要探索对流动党员进行年度党员目标管理的有效办法,坚决防止流动党员中党员作用发挥“缺失”现象。

 。

 (二)落实部门责任。组织部要发挥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抓好政策指导、监督巡查等工作,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在流动人员登记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意识和措施,切实负起流动党员入口管理的职责;财政、民政部门要支持配合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多渠道解决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和活动场所问题;人社、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功能,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三)从严督查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半年要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并及时上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组织部每半年也要组织一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

  8 作的督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作出组织处理。

 。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要深入挖掘流动党员的先进典型,在全区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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