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自查依据【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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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自查依据【优秀范文】

2022-08-09 09:00:04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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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查依据

  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银发[1988] 288 号) 第十二条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 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人民银行令第 5 号) 第六十五条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储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7 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 号修订)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 年中国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47 号发布,2015 年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4 号修正) 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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