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信访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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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信访制度(3篇)

2023-05-11 12:50:1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落实信访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兴隆九义校信访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新的《信访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建立信访举报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信访工作从贯彻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密切党和群众关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校园,把信访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妥善处理群众中突出矛盾,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1、本着对群众信访问题要有高度负责精神,规范和健全信访工作,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坚持每周二为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完善“校长信箱”。

  3、有专人负责,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督办力度,做到不压制、不推诿回避、不拖延。

  4、对解决有困难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多做了解民-意、理顺群众情绪工作,就地化解和处理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内部,消化在萌芽状态。

  三、实行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工作到位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把信访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

  2、充分发挥我校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依法规范行为,依法处理问题,对上级转交办的信访文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有报告,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映。

  3、加强调研和预测,制定防范和处置的预案。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在配合与协作,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信息。

  4、建立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管理、教学、生活

  秩序,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简阳市三岔镇兴隆九义校

  2015年2月

  公司信访工作制度2016-09-1022:41|#2楼

  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司信访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兴安盟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办公室成员:**信访工作由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信访办公室负责全部信访的接待、协调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二、信访的工作纪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上级的决议、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询私枉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热情接待来访者,及时、妥善处理来信。要认真解决来访者的合理要求;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对提出不合理的或过高要求的,要善于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原则,准确回答者所提出的问题。信访人的申述材料必须经过调查核实,作为处理问题的事实依据。

  1(四)在办理信访、接访中,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上级公司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

  (五)做好信访的保密工作,不扩散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把

  揭发、控告材料转给当事人或部门。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档案,保证信访材料的齐全完善,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七)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三、信访的处理程序

  (一)来信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

  I、拆封。信访者直接来信的,当日来信应当日拆封,并加盖收信章。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2、登记。对信访件要认真阅读,弄清内容,详细填写信访人、来信时间、信访人部门、联系地址以及来信事由。

  3、阅批、转办。根据来信内容,呈送上级公司政工领导、总经理、董事长逐级阅批,并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相关部门处理。

  4、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呈报处理结果。到期未能处理或正在处理不能回告的,要责成承办部门说明情况。

  5、答复。对直接来信,根据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对于2转送、交办的信访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和上级信访机构。对于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上级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限期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二)来访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耐心教育,维护秩序。

  1、热情接待。对来访者要坚持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周到。

  2、来访登记。在来访登记表上填写来访人姓名、部门、电话、地址及来访时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申诉,耐心询问有关问题,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来访人索要书面材料。并告知来访人应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恰当处理。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尽量满足者的正当要求。

  (1)能当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应予以答复或解决。

  (2)比较重要的、典型的问题,应及时整理,送呈上级公司领导批办。

  (3)来访者要求合理,符合政策,应该解决而又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可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或直接查办,并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处理。

  (4)对于集体上访或提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上访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向上

  级公司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三)来电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耐心倾听,认真登记,及时交办,妥善处理,快速反馈。

  1、负责信访的同志必须跟踪所受理投诉的处理过程,直至有处理结果。

  2、接听者来电时,要详细填写来电人姓名、来电时间、来电人部门或联系地址,以及来电事由,并热情、耐心、快捷地作出解答和处理。

  3、对不能直接解答和处理的问题,要详细记录投诉的内容及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呈报上级公司领导阅批后,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联系,解答其问题,并将答复情况上报上级公司信访办公室备案。

  四、信访的归档管理

  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信访办公室要派专人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将信访原件材料、拟办意见、领导批示、调查材料、处理结果等经过整理后统一立卷归档。

  单位信访工作制度2016-09-1017:41|#3楼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xx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

  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和xx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公司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信访工作制度2016-09-109:19|#4楼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是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的一个窗口,各科室对信访工作应给予高度的重视。为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办的工作实际,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同时,制定以下制度:

  一、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1、凡人民来信要在专册上编号登记,以保证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2、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3、登记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二、人民来访接谈记录制度

  1、接待人民来访是我办领导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体察民情的好机会,因此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

  2、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3、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接待来访说话和气,不激化矛盾,使来访人基本达到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4、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信访员要及时报告领导,避免不应有的事情发生。

  三、来信来访报批制度

  1、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目的是为了让领导了解群众呼声,掌握信访情况,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解决。

  2、办公室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办领导批阅。

  3、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办公室送承办科室,承办科室签字、处理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四、来信来访承办、转办制度

  1、对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承办是信访工作的关键,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2、领导批阅后的一般信件在5天内处理完毕,急件3天内处理完毕,写出处理结果,并有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

  3、不属于承办范围的信件送办公室在3天内转交其他单位。

  五、来信来访检催制度

  1、对承办信访件检查催办,加快办案进程,掌握办案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2、各科室应认真落实交办信访件的检催工作。

  3、一般信访件处理不得超过5天,急件不得超过3天。

  4、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结的要及时写中途报告,检催过程中发现困难或其他影响进度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通知办公室。

  六、来信来访审查结果制度

  1、审查承办结果,检查承办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报结材料是否清楚、完整、无误。

  2、报结材料需送站领导(谁批示谁阅)签字。

  3、各科室要将报结材料按规定登记存档。

  4、由市建委、区信访办等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处理完毕后要写出处理报告上报。

  5、各科室要将承办结果交办主任批阅签字后,再报办公室留存,由办公室统一对外答复。

  七、信访统计分类和档案管理制度

  1、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信访统计分类、整理归档,从信访内容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为上级领导部门科学决策起到参谋作用。

  2、各科室要根据信访内容统计分类,并建立信访档案。按存档要求,无论信件规格大小一律剪裁为十六开统一规格后,统一装订存档。

  3、信访工作的各种文件和工作计划、总结等,年底归档一次并交办综合科统一管理。

  八、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包案制及接待日

  1、信访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分管制度。

  2、办领导班子把信访工作列入班子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和及时了解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解决重要的疑难信访问题。

  3、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实行包案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落实办领导包案责任制。属于办领导主管工作范围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办领导直接负责包案组织协调研究处理。属于各科室负责人主管工作范围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办领导要提出意见转交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包案处理。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案件的解决及时进行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抓落实,直到信访问题最终解决。

  街道信访工作制度2016-09-1014:53|#5楼

  1、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制度。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极度1次分析信访形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2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查上报制度。

  街道要以信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例会或信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托信访联络员、信访信息员和社区干部、包社区的街道干部,至少每月1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街道领导和区信访工作部门。重要、紧急信访问题做到随排随报,直报区委、区政府。

  3、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党政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不少于每月1次,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各社区要健全信访接待室,积极实施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4、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制度。

  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信访包案领导。包案调处的重要信访事项:主要是事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信访事项;对包案调处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事项,可

  采取领导包案处理或派工作组蹲点处理方式。包案领导应及时组织力量,集中精力,负责指导、协调和落实所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一包到底,直至该信访事项得到圆满或妥善解决,并写出书面调处报告。对上级交办或指定的包案件,其调处报告要由包案领导审核上报。

  5、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要根据信访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调处化解。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应由党政领导包案调处。对信访问题突出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应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逐步引入公开听证制度。

  6、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工程信访评估制度。

  对街道实施有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在实施前邀请市、区级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作综合评估,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7、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对突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事项,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处置程序、处置方法和处置责任。

  8、信访办理报告制度。

  由街道信访办坚持定期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9、考核奖惩制度。街道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奖优罚懒。

  10、台帐和归档制度。

  各类信访工作活动,包括工作例会、领导接待和下访、约访、重要信访调处等情况应有明确清楚的记载和台帐,信访文字。应按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做到材料搜集齐全,案卷装订规范,查考使用方便。

  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预案

  对突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事项,建立丈亭街道信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王一军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杨卫

  中同志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并建立信访应急处置工作组,参加人员:

  1、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2、党政办主任;

  3、综治办正副主任;

  4、信访办工作人员;

  5、与信访处置相关的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6、与信访处置相关的班子分管领导;

  7、信访人所属的社区的干部;

  8、信访人所属的社区的街道机关包社区的副科级领导及机关干部;

  9、信访人所属的社区的包片民-警;

  10、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视上访情况,可以随时通知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参加。

  做到全力以赴,认真做好信访人劝返和事态平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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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落实信访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篇一:人大信访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特点,制订如下信访工作制度。

  一、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置信访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二、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2、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人大信访工作会,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问题、研究办法,及时指导和推进信访工作的开展。

  3、信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每季度集中一次讨论、分析和研究信访案件、信访动态,切实为民排忧解困。

  4、信访专班和人大机关各工作委员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要将信访工作目标“四个百分之百”落实到工作之中,并纳入年终考评内容。(信访工作目标“四个百分之百”即①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100%;②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达到100%;③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都要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100%;④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达到100%。)

  三、接访工作制度

  1、市人大机关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接访。同时每月1日、15日由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公、检、法、司等单位一把手在市人大信访室定期轮值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每逢周二,公、检、法、司、政法委和法制局需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到市人大信访室轮值接访群众。

  2、接访工作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来访者反映的事实和要求要明确记录在案并写出处理意见。

  3、对于事实清楚、结论明确的重访,集体上访群众,要依法解释,耐心疏导。

  4、接待初访群众要谨言慎行,对其反映的事实,要责成有关部门核实查证,落实处理结果。

  5、对重大群体上访投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要亲自接访,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情况,分析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15天)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接访实现首问制,要善始善终处理好群众投诉。

  四、办信工作制度

  1、本办受理的群众来信包括全国、省、市人大批转我办查处的信件,群众及其他单位直接写给本办及其负责同志的信件。

  2、认真办理每一件群众来信,要及时折阅,仔细登记,分级归口,扎实办理。对每件来信要求在5日内阅批转出。人大各工作委员会收到上级人大转来的信件统一交回信访室办理,重点信件要按照领导批示予以督办,要求承办单位60天内报出办理结果。

  3、搞好本办来信统计,每季通报一次结办情况。及时提供来信的有关数据和典型,搞好信访分析,对来信中的热点、难点,苗头性问题和重要信访件要及时向分管常委会副主任和主任汇报。

  4、群众来信需要答复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查处结果及时予以函复,避免群众重复信访。

  5、对于重信和难以转办的信件,信访工作人员应登记说明,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可定期销毁。

  6、对重要信访件,可采取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的办法,分析问题,研究方案或现场交办,限期办结。

  【篇二:无棣县民宗局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受理接待制度

  一、信访承办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信访工作。

  二、接待来访群众,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

  规定,负责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即按登记表的每项内容和要求填写来访人的基本情况。

  三、接待人员要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

  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

  四、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热情周到。接待人员不得歧视、刁难、恶语中伤来访人员。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息诉。

  五、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1、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局领导阅示。

  2、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的,应尽量由原接谈人员接谈。确有道理的,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3、对涉及几个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请示有关领导,与有关部门会商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

  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一、此项工作由局长负责,局长不在时由分管副局长负责阅批。

  二、对阅批的群众来信做到每件必办,安排具体落实时间和落实到人。

  三、对阅批的群众来信人姓名要保密,对内容的真实性要经过认真调查。

  四、来信可能涉及的重大事项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及时将案件处理在基层。

  定期例会研究制度

  一、每月月末总结工作,安排下月要点时,将信访稳定工作充实

  其中,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对重点涉及不稳定,有信访隐患的案件由主要领导包保。

  二、每月机关干部学习日安排一天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的知识,并开展学习研讨。

  三、坚持每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分析,每月必须对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访隐患排查调处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会议,对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信访隐患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

  四、每月要按时将信访突出问题汇总上报,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隐患要逐项登记,逐项落实解决措施。

  一岗双责制度

  一、建立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由主要领导挂牌接待群众。答复和处理的问题,当场给予答复和处理,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给予答复,并及时开会研究,涉及主管领导才能解决的,积极协调领导妥善解决。

  二、领导班子成员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岗双责”的责任,既要做

  好分管工作,又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切实做到既要干事、又不得出事,一旦出了事,就要及时妥善化解,以确保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的局面。

  三、抓好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不仅要抓好分管系统部门业务工作,同时还好处理好分管工作中的信访问题,谁主管口上的问题谁主动处理。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信访领导负分管责任,主管领导负主管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包案制度

  为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重要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

  一、本单位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处理。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信访问题,应由局领导包案处理:

  1、到省、到市重要场所或重要会议会场、交通干道涉及民族和

  宗教方面的非正常集体上访。

  2、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体利益的信访问题。

  3、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批示件中的重要信访件。

  4、可能造成影响民族团结,危及宗教稳定的信访问题。

  5、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或涉及本单位责任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三、包案领导应负责主持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审核签发结案报告。

  四、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应本着急事先办的原则,尽快办结。

  下访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组织一次领导下访活动,到信访量较大、信访问题较突出的乡镇街区接待信访群众。

  二、下访前应通知所在乡镇街区将下访接待活动广而告之。

  三、对于诉求合法合理的信访事项,应予以支持,并及时解决;对于诉求合理但按现行政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对于诉求过高甚至无理的信访事项,应明确告知信访人不予支持,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来访者的解释工作,劝其息访。

  四、接访人员应耐心、细致接待群众来访,宣传政策、答疑解惑。

  责任追究制度

  一、局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组成,负责管理、协调和督查本单位信访工作的落实。

  二、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通报表扬:1在信访工作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经验及做法被上级推广的。

  2、对各类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积极有效地控制,受到上级表扬的。3、全年无有效举报和无有效投诉的。4、对各类交办件、批转件、信访件的办理均达到100%的。5、社会评价高,作为正面典型得到媒体报道的。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1、群众举报或领导发现信访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2、信访办理不积极,受到群众投诉,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3、上级单位或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办又没有回音的。4、控制“三访”案件不积极,造成社会矛盾激化和不良影响的。5、因信访问题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受到上级或媒体公开批评的。6、信访责任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较坏影响的,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处理。

  四、信访首问责任人成绩特别突出的,根据单位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及精神鼓励。

  五、年度内工作人员在落实信访工作中,群众满意率达不到80%以上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超前排查制度

  一、每月各乡(镇、街、区)、村(社区)联系点上报隐患排查表,出现突发事件1小时内上报至民族宗教局,民族宗教局接到上报和排查表立即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办法。

  二、定期沟通各乡(镇、街、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和宗教方面可能引发的信访隐患,对可能引起的上访事件做到先知先觉,将可能引起矛盾的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重点处理比较棘手和重要的事件,做到超前服务。

  首问接待制度

  一、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第一人负责此事的接待工作,对事件的始终要积极参与,直至事件的解决终止。

  二、群众来访时领导首先接待,遇有领导不在,工作人员要及时予以接待,及时汇报事件的发展和变化,参与事件的解决过程,跟踪服务。

  三、负责首次接待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本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原则,不激化矛盾,不参杂歧视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思想,及时将解决问题的办法反馈给上访群众。

  基础档案记载制度

  一、负责接待上访事件的信访责任人,负责记载基础档案的记载工作,谁主抓的信访案件谁负责将整个案件记载全部过程。

  二、不得漏记信访案件,对所记载的案件真实性、保密性负责。

  三、基础档案记载不祥造成案件处理不当,上级部门督查不清的要严肃处理。

  【篇三:成华区地方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一)我局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落实责任制。由童胜京局长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李强纪检组长作为管管领导具体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同时应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二、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

  (一)领导接待日时间:每周五上午,地点在局机关。

  (二)参加信访接待的领导为:童胜京局长、范萍副局长、杨波副局长、胡强总会计师、李强纪检组长。

  (三)领导接待日内,参加接待的领导同志认真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按相关政策法规当时解答的,当时答复处理;当时不能解答的,可视反映问题的情况批转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待问题解决后给予答复;如遇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可待领导研究后,由工作人员另约时间接待,并转告来访群众。

  (四)局办公室负责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并提前通知有关领导同志做好接访准备。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主动积极的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对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要加强协查督办,单位得按时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复,并将有关办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配合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领导接待的记录、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领导批阅人民群众来信制度

  (一)局领导应认真阅批人民来信,阅批件不得少于人民来信总件数的10%。

  (二)领导阅批人民群众来信的重点:一是联名信,二是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反映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具体问题,四是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的来信。尤其要注意阅批初次来信及群众多次反映都未能妥善解决的重复来信。

  (三)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及时查处,及时将群众对查处情况的意见反馈给阅批来信的领导同志。

  (四)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统一的格式填写《重要来信来访报批单》、《领导批示交办单》、《结案报告单》及《查处情况报告》等材料。属上级交办的要按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报告》。

  四、信访工作月排查制度

  (一)排查范围:包括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有过激行为的,一时还解决不了的问题,多次上访而未解决的问题,对潜在的苗头性问题,有可能越级上访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等。

  (二)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认真进行分析,积极采取措施,制定解决办法、预案,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级上报,按信访报告处理程序办理。

  五、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一)主管领导批示给分管领导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包案制,负责解决信访案件提出的问题,凡是批示给各(科)室、所的信访案件,由科(室)、所长承办,牵头组织对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一般信访30天内回复,疑难信访,久拖不决的重大信访3个月内回复,并将办结结果及时反馈给包案领导和上访群众,到时仍未办结的案件,也要报进度,及时结案。

  (三)局办公室要按领导包案制的要求,加强协调,及时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使案件得到较好地处理。

  六、信访工作预案制度

  (一)对带倾向性、区域性的不稳定因素和信访苗头实行“信访预案登记表”形式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加大信访苗头的排查报送及处理群体性上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认真做好疏导处置工作。

  (三)明确管理责任制,集体上访发生在哪里,就在哪里控制处理好。

  七、信访信息报告制度

  (一)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信访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

  (二)遇有下列情况的,要立即向区委办、政府办、区信访办报送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1、集体上访在10人以上且有可能越级上访的。

  2、上访人数虽不多,但反映问题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3、当地发生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案件,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

  4、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报送各部门的信息在1小时内,不得瞒报、漏报、误报。

  (四)对市局、区信访办交办的信访工作不仅要督促办理,还要跟踪管理,做好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群众的反映等情况的收集,并及时将受理情况反馈给市局和区信访办。

  八、信访结案报告制度

  (一)承办上级交办件的办案时间,原则上依照交办单位的时间要求;一般信访30天,重大疑难信访3个月回复。交办单位若无时间要求时,应在3个月内办结,并书面向交办单位报结。

  (二)接到上级机关关于辖区群众去省、市、区集体上访或特殊的个访、缠访的书面函告或通知后,应在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回函报结。

  【篇四:信访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教育局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将上访人引领到信访办公室,由信

  访办接待人员负责接待。

  2、认真填写《人民信访登记表》,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3、登记内容完整准确,不遗不漏,包括姓名、时间、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等。

  二、人民来访接谈记录制度

  1、接待人民来访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并做好登记工作。

  2、能够当面答复的问题认真解答,不能当面答复的说明情况,讲清政策。要让来访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3、对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避免不应有的事情发生。

  三、控制和化解集体访、越级访工作制度

  1、对群众集体上访要本着“先控制再化解”的原则,制定相应

  的工作预案。

  2、对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做好教育、稳定工作,引导群众合法、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3、对集体上访事件,上访者单位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信访办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并知会公安、武警等部门派人到现场维持秩序,防止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越级上访者,做好宣传和疏导工作,及时准确向上一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明确责成有关部门和责任主体单位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群体越级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重要信访问题报批制度

  1、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解决。

  2、信访办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主管局长批阅。

  3、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信访办公室转送承办科室,承办科室

  签字,并预报处理结果时间。

  4、信访办公室负责督办信访事项,如承办科室未按时限要求办结完毕,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各科室按照工作职能各负其责。

  2、将信访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信访工作会议,研究有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重要的疑难信访问题。

  六、领导包案及信访接待日制度

  1、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作为教育局领导信访接待日,信访接待日不许空岗。

  2、实行包案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局领导包案责任制。各分管局领导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抓落实。

  七、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

  1、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信访工作事宜,要件件有着落,处处有回声,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2、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报告上级机关或视情况回复上访人。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利。

  3、因失职造成重要事项拖延、漏办或造成打击报复事件发生的,视严重程度追究工作人员相应的责任,同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篇五: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学校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精神。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校内设置的"校长信箱"的信件,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接收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处理群众来信由校办负责,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

  1、能由校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校长处理。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关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请有关科室协助审阅,回信时尽量退回其稿件。

  5、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

  7、复信应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学便函纸,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校印,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

  底保存。

  五、在办公楼设立的"校长信箱"由校办负责协调处理。应设有专人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

  六、凡需校领导阅批或有关处室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靖江市第四中学信访处理单》。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单的校内有关处室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单》退回校办。

  七、对师生反映的突发性事件、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九、各种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篇三:落实信访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信访工作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访工作制度

  篇1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保证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和《湖北省信访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指导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2、畅通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

  3、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4、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5、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导致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二、信访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湖北省信访

  条例》等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事项依法进行处理。

  2、局信访室是信访事项的工作机构,按信访规定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登记、受理、呈报、转送、交办、督办、催办、信息报送、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参与重大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

  (1)受理、交办、转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2)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督办和其他单位转送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3)向信访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和政策,为信访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4)依法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的处理,对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的信访事项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部门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好信访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保密工作。

  3、信访事项由局主要领导进行签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由事涉机构具体承办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起草信访答复意见。

  三、信访事项接待制度

  1、信访工作人员应热情接访,不得刁难、歧视、压制信访人。应告知信访人权利、义务和信访的方法、程序,耐心听取信访人反映的情况。

  2、信访工作人员应准确地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填写在《人民来访摘录》上,并及时填写《人民来访登记目录》。

  3、信访工作人员要依法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对于上访人现场咨询涉及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问题,信访室视情况通知相关业务机构配合协调处理。

  4、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拆启、装订群众来信,保证信封、信文附件完整,并加盖国土资源信访收件章。

  5、对信访人采用书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以及领导批示和上级部门下转的信访函件逐一编号登记。及时填写《人民来信登记目录》和《人民来信登记表》,完整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人数、信访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信访事项等内容。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登记,应当记录原办理机关处理意见及文号。

  四、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

  1、信访事项登记后,信访室应当及时填写《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处理签》交信访机构负责人处理,按领导阅示、受理、交办、转送、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提出拟办意见,信访室在2日内报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其中涉及人事、纪检监察等事项的信访件,在2日内移交人事、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2、信访室收到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15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祥的除外。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信件事项,应告知信访人向有关单位提出。

  3、信访事项受理后,信访室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关业务机构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4、领导批示的信访件,信访室应当在2日内送承办机构进行办理。交办、转送的信访件应以交办(转送)单的形式送往相关单位。对交办、转送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件,办理单位应在办理期限内向信访室报告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并同时将答复(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答复(处理)意见不服,应引导信访人走信访程序,即按“两级处理、三级终结”程序办理。

  5、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办理信访件应充分听取信访人意见,信访答复(处理)意见应做到事实清楚、引用依据确切、答复(处理)意见明确。

  7、对案情复杂且涉及多个业务机构的"信访事项,领导签批交办时应明确主办和协办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协同办理。主办机构要主动协调,协办机构要全力配合。需要其他政府部门配合落实的事项,要主动报请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协调解决。

  8、国土资源信访复查、复核事项由局主要领导签批,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9、网络举报和投诉中涉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事项,应告知当事人通过信访程序办理。

  五、领导干部“四访”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四访”制度,实行经常性地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开门接访。制定局领导信访接待值班表,每周安排一位党组成员协调处理信访问题。每半年安排一次局党组成员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接待地点设在信访室。

  (2)主动约访。信访室对上级限时办结的信访事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群体性上访及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信访事项进行排查后提出领导约访建议,由局领导主动约请信访人进行接谈,并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3)带案下访。由局领导带领相关机构负责人到事发地现场,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4)上门回访。局领导对已经接待并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信访问题,进行事后回访,看处理意见是否落实,上访群众是否满意。

  2、局领导接访群众时,信访室安排专人做好接访记录,详细记载领导接访情况,并通知相关机构负责人参加领导接访工作,协助接

  访领导解答和处理群众信访事项。

  3、信访室应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内容的工作台帐,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办理。没有明确意见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办理。没有明确意见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工作机构配合事涉机构依法及时办理。对领导接访的信访问题要做到案情不查清不放过,矛盾未化解不放过,群众未息访不放过。

  5、对纳入领导干部“四访”的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矛盾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分析报告制度

  1、信访室、各业务机构应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排查情况报信访室登记。要落实属地管理和包案制度,将办结息访落实到人。

  2、信访室和各业务机构对群体性上访及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凡发现有可能发生重大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等突发性事件的必须立即上报。若发生重大集体上访、越级集体上访或异常上访,事发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要尽快赶到现场,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和发生事件。

  3、信访室应客观、准确、全面进行信访事项统计、分析,每半年和年终前及时填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统计报表,通过对信访统

  计数据、情况分类、转办与督办情况、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建设性意见,供领导决策。

  七、信访工作纪律

  1、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文明接访,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2、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理人民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依法解答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耐心做好疏导工作,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3、信访工作应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时间、程序规定,依法办事;

  4、对信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信访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5、信访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扣押、销毁。保护信访人的隐私权利,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

  6、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出示信访举报材料,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的,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对于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信访有关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其违纪、违规责任。

  八、信访事项督办制度

  1、信访室对承办单位呈报的答复(处理)意见要认真进行审查,如发现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当的,可以责成承办单位予以纠正或重新办理。

  2、信访室对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在其期限届满前3天向办理单位发出催办预告;对超过期限尚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向办理单位发出

  督办通知。经过2次催办仍未办结,或者经过2次退办仍不符合要求的信访事项,信访室可视情况提出通报批评等处理建议。

  3、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要纳入目标管理,建档建册并跟踪督办。对建档跟踪的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专班负责,一抓到底,限期结案。

  九、责任追究制度

  1、依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1)滥用职权,作风粗暴,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发生信访恶性案件或重大事件的;

  (2)领导不力,行政不作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符合政策法规,且有条件解决的信访事项,而未及时解决造成群众反复越级上访的或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合理诉求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的;

  (3)不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按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信访工作基础建设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信访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事件苗头的重大、紧急信访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超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引发越级上访的;

  (5)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给予信访答复,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影响较大的;

  (6)对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不按要求处理和按期上报结果,造成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的;

  (7)对上级机关有关信访事项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拒不执行或者推诿、拖延执行,导致信访人重复越级上访的;

  (8)在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行动迟缓,借故推诿或无故不到现场,贻误处理时机,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

  2、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责成说明情况,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信访文书资料归档制度

  1、信访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应按照文书资料的归档要求保管,逐年整理归档。承办机构应在办结后30日内将纸质文件(包括电子文档)送交信访室。信访室校验、签收后立卷归档,并于次年年初统一移交局档案室。办理机构需要留存备查的信访件,可以复印保留。

  2、信访文书资料归档的内容:

  (1)来信来访登记表及信访人的原始申诉、举报、控告材料。

  (2)局领导批阅的重要信件,以及重要(紧急)信访摘报等呈报批阅材料。

  (3)信访事项的答复(处理)意见及相关调查材料,本部门处理信访案件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

  (4)信访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有效数据的存储介质。

  (5)涉及信访案件的其他材料。

  3、信访件归档时要区分信访件所属地区,按来信和来访时间先后编号,年度结束后按县(市)区分别归档。信访件档案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载体和书写材料要符合档案整理、归档标准。

  4、借阅信访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借阅信访档案应限期归还。

  信访工作制度

  篇2(一)领导责任制

  1、实行所长直接处理或安排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所长要亲自落实和跟踪核查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

  2、实行所长接待日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周一和周五为所长信访接待日,集中接待处理辖区内有关信访案件,对涉及面和影响较大的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信访问题,可实行上门接待。

  3、国土资源所所长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岗位业务人员协助配合。

  4、对上级交办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件,由所长负责调查处理。对涉及面较大的信访问题,要与信访人面谈沟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矛盾。

  (二)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1、对来信要及时拆启、装订,保证信封、信文、附件完整。

  2、对来信、来访以及电话等形式反映的信访事项,要进行分类登记,予以编号;应登记清楚信访人姓名、住址、反映的事实和理由。

  3、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来

  信内容,区分不同情况,在15日内予以转送、交办。对重大、疑难信件摘报分局领导批阅后交办、转送;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信件当面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信件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4、对有详细通讯地址的、署名的来信,应将来信的办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来信人,并在记录表中及时记录处理情况。

  (三)来访接待制度

  1、热情接待,不得刁难、歧视、压制信访人。

  2、接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和如何处理的,应当场书面或口头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或口头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3、来信来访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事项。

  4、正确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并告知办理的方法和程序。

  5、接访后应区分不同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15日内予以转送、交办;对有关重要来访问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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